更新时间: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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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了30万的“保楼费”,然而楼最终还是被拆除了,那个所谓的“职业保违人”在收了钱之后,居然又开口要求再加价,广东的这名女子陷入崩溃状态,不禁发问:我的噩梦究竟何时才会结束呢?
梁女士是来自广东潮汕地区的,在2019年那个年份,于惠东县吉隆镇这个地方,花费金额达到800万买下了一块工业用地,原本计划报建4层,然而实际却建到了10层。到了2023年3月这个时间点,她收到了停工通知之后呢,便陷入进了一场涉及“保楼”的骗局当中。由林某介绍而来的“职业保违人”黄某,收取了30万之后,不但没有达成保楼这件事,相反还开口提出要追加20万。最终呀,这栋有着巨大投资的建筑,被强制拆除到了4层,现场呈现出一片满目疮痍的景象,也留下了梁女士一家人的绝望。
在2019年3月15日的时候,梁女士一家人于吉隆镇人民路进行购买那块占地面积13层的建设用地一行为,当时所花费的金额为800万元整,此外还另外额外支付了10万元整,这笔钱是专门用来请原来的业主林某从中帮忙去进行报建工作的,那建设完成后的不动产权证上清晰明确地显示了这块土地的性质为工业用地,并且此时已经完成了4层的报建工作,梁女士其本人心里也是清楚知道一旦超过了4层那就是属于违建的范畴了,然而林某却极力地去做推荐承包商刘某这件事情,特别声称只有刘某他才能够保证可以顺利建到13层,从2020年3月开始一直到9月这段之间呢,身为原业主的林某以及承包商刘某以需要安装变压器、存在噪音污染以及领导要来进行检查等诸多理由,陆陆续续地去索要了大概40万元整,面对这种情况梁女士无奈之下分了好多次把钱转账到多于一个的多个账户里面,她这么做的唯一目的只是为了能够让整个工程可以顺利地开展进行下去。
2020年12月,林某忽然告知楼房遭航拍拍到,得马上送去9万元才可消掉图斑,梁女士这回拒绝了。2023年3月24日,吉隆镇政府正式下达停工通知书,要求5日内到镇整治“两违”办提出异议或是自行拆除。梁女士这才察觉问题严重性,然而为时已晚。更令她没料到的是,一场围绕“保楼”的敲诈正等着她。
2023年4月1当日,林某朝着梁女士介绍翁先生来到了“保楼”之处,开出的价格是220万并且作出保证,在8月份以前是不会拆除的,由于这个金额实在是太高了,所以双方并没有谈拢,此后的一个月之内,林某陆陆续续地介绍了好多人来报价,最初的报价从220万一直持续下降到了100万,梁女士始终处于犹豫的状态之中,直到4月25日的时候,拆迁公司开始进入场地,就在这个时候林某又介绍了“职业保违人”黄某,最终梁女士和黄某签订了协议,协议要求保楼至少要达到7层,费用是100万,并且要先支付30万,签订完协议的当天晚上,梁女士夫妇马上就支付了一部分费用。
协议签订后没过多久,楼房依旧被拆到了4层。黄某不但没有履行约定,反倒提出要追加20万元,不然就会全部拆完。梁女士拒绝了这般无理的要求之事。黄某在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的时候承认收了30万,然而声称是用于打点社会上的人士,强调不牵涉公职人员这种情况。对于追加20万的这种说法,黄某加以否认。卖地的人林某则彻底撇清关系,否认参与任何保楼的行为,同样否认介绍过黄某此人。但是黄某证实是经由林某认识梁女士的,仅仅后来被林某拉黑了。
在吉隆镇人民路那里,潮新闻记者看到,梁女士的建筑已经拆到4层了,其墙面损伤得极为严重,地面到处都是水坑以及废弃的砖石。并且周围有着不少超过10层的建筑,有的居然建到了15层。梁女士对镇政府选择性执法提出了质疑。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的规定,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的违建应当由县级以上政府的城乡规划部门来处理,而不是镇政府去直接强制拆除。律师觉得镇政府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行政程序违法。已经到了咽不干练这口气程度的梁女士,把名为吉隆镇政府的机构告到了法庭,在2024年2月22日这一天,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针对此案件开启诉讼审理流程。
你可曾碰到过像“花钱消灾”这般的敲诈情形?要是你身为梁女士,会持续进行维权之举,还是选择自认倒霉?欢迎于评论区域分享你所持的看法,点赞再转发,好让更多的人目睹这个真切的案例!